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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
省内部分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1.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体检要求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2.
文理科要求:我院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文、理)的考生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学生。
3.
性别要求:我院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4.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要求女生170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
4.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
1.山东省内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2.专业报考条件: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方可报考。
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2015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10分以上(含210分)方可报考。
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只需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即可报考。
3.报名须知:我院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全面实行网络报名,请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sdca.edu.cn 网报系统,填写报考信息,网上缴费后打印《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
4、报名时间:春节前
1月29日—2月10日。春节后2月24日—3月5日陆续结束相关专业的报名。各专业具体报名结束时间详见系统内时间安排。
四、考试
1.
专业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姓名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 专业隶属学院
| 考试地点
| 2月27日
| 艺术管理学院
| 长清校区
| 2月27日
| 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长清校区
| 2月27日
| 传媒学院(动画专业)
| 长清校区
| 2月28日
| 美术学院
| 长清校区
| 3月1、2日
| 传媒学院
| 长清校区
| 3月1、2日
| 设计学院
| 长清校区
| 3月3日
| 戏曲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专业]
| 长清校区
| 3月4、5日
|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 长清校区
| 2月27-3月1日
| 戏曲学院
| 文东校区
| 3月1日
| 职业学院[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 文东校区
| 2月28-3月7日
| 舞蹈学院
| 省文化艺术学校
| 3月1-10日
| 戏剧影视学院
| 文东校区
| 3月2-6日
| 音乐学院
| 文东校区
| 3月7-11日
| 音乐教育学院
| 文东校区
| 3.
文化考试: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及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五、专业合格证发放
2015年4月中旬,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寄发《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一)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
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按文化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达到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三)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划线的相关专业
1、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
3、下列各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210分(含210分)以上,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
4、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
5、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下列各专业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四)按专业成绩录取的前三名专业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1、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再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
2、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学、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分别再享受第一名30分,第二名20分,第三名10分的优录政策。
说明:
1. 按艺术文理兼收的专业,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线上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2.
按鲁招考〔2012〕134号、鲁招考〔2013〕11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三个专业招生要求须按教育部教高函〔2009〕25号、教育部教学司〔2013〕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全省招收普通文、理科学生,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在本科二批。
3.美术学本科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80分。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10分。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本科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 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的线上考生,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如果前三名考生未填报志愿,优录政策不顺延使用。
6.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的专业,专业优录政策按男女混合排序确定。
●专科录取办法:我校所有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按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它专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以上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七、其他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2.专业考试期间,部分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3. 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
八、2016年我院摄影、艺术设计学专业招生变化及要求
摄影、艺术设计学专业2016年要求必须达到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方可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同时校考考试科目也将有所调整。
省外部分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体检要求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
4、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点安排及报考时间
1、省外考点报考时间
考点
| 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1月18、19日
| 1月20、21日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 1月23、24日
| 1月26日
| 北京城市学院
| 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1月26、27日
| 1月28、29日
| 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现场咨询点)
|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2月2、3日
| 2月5日
| 河南省郑州市106中学(郑东新区校区)
|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北角
| 2月3、4日
| 2月5日
| 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2月8、9日
| 2月10、11日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2月25、26日
| 2月27、28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26、27日
| 2月28日,3月1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3月3、4日
| 3月5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 3月4、5日网上报名
| 3月9日
| 哈尔滨华德学院
|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
| 3月4、5日网上报名
| 3月9日
| 河北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3月15、16日
|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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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校考点招生专业报考时间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表 演
| 3月4日
| 3月5日初试,3月6-8日复试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28日
| 3月1日初试,3月2-5日复试
| 戏剧影视导演
| 3月3日
| 3月4日初试,3月5-6日复试
| 戏剧影视文学
| 3月5日
| 3月6日初试,3月7日复试
| 戏 剧 学
| 3月1日
| 3月2日初试,3月3日复试
| 表演(戏曲表演)
| 2月26日
| 2月27初试,28日复试,3月1日乐理、视唱
|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
| 2月26日
| 2月27初试,28日复试,3月1日乐理、视唱、练耳
| 表演(时装模特表演)
| 2月28日
| 3月1日
|
四、报考要求
1、各考点要求:
根据河北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河北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河北省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河北校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根据湖南省文件要求规定:我院在湖南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湖南考生原则上须在湖南考点参加校考。
根据黑龙江省要求:我院在黑龙江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黑龙江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黑龙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根据江苏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江苏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江苏省考生只有在江苏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根据河南省文件要求:我院在河南省郑州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河南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报考校考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河南省内设立的校考考点或学校在本校内设立的考点考试。
根据山西省要求:我院在山西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山西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2、在我院设立考点的相关招生专业,外省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文件政策要求慎重报考。
3、山东省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报考,否则在外省考试的专业成绩视为无效。
●
非考点省份的外省考生是否允许跨省报考,请关注各考点省份文件要求。
●
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如考生违反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及我院报考要求,即使校考成绩合格也视为无效。
五、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考生请根据各考点要求及我院报名时间安排进行报名。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所在省份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所在考点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六、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1、2015年4月中旬,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寄发《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的专业成绩可通过我院网站进行查询。
2、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录取办法
(一)按专业成绩录取相关专业文化线的划定与专业录取办法
1、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专业
3、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
4、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
5、表演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二)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舞蹈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按文化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
产品设计本科专业在达到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备注:
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10分。
3、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
4、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5、我校属于全国31所独立设置综合类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个别省份对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线有其它要求,我校将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文件政策执行。
以上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八、其他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 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有关招生事项及说明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属山东艺术学院非独立设置的教学单位。2015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文化事业管理(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招生。
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是由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本科专业,是山东艺术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主要核心课程由韩国教师担任。学生入学后在山东艺术学院完成四年学业,达到学院的毕业标准后,由山东艺术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上两个专业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因项目性质决定,学生入学后,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学习的,一律按退学办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教学均由我校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实施,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执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专业2014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生毕业后可报考该项目的研究生,该专业与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专业本科毕业后均可直接申请去韩国又松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二、该院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文化事业管理(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山东艺术学院专科毕业文凭。专科毕业后可分别申请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与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大学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我院学习期间,依照鲁价费发〔2004〕181号文件规定,仍执行2004年收取学费标准,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因国家对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和中外合作项目不拨经费,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
三、“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是我院与国外友好校际关系大学(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共同创办的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学生交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我院与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英语达到澳方大学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澳进入澳方大学二年级攻读学士学位(澳方大学本科学制是三年)。在完成澳方大学规定的二年学分后,可获得澳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向我院申请颁发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我院完成四学期(二年)课程后,必须达到赴澳洲学习的英语要求,如未达标,可赴澳专门学习英语课程,学习英语期间,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澳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果两年内仍没有达到“雅思”6.5分成绩,每门课6分以上,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我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韩国语达到韩方教育部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韩签证,获得韩国签证的学生,可以进入韩方大学三年级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完成韩方大学规定的学分并达到韩国语标准后可获得韩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向我院申请颁发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韩语未能达到韩方大学入学标准的学生可赴韩国先学习韩语,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韩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两年内韩语仍未达到韩方大学的入学要求,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备注:
1.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必须获得高中毕业证并遵守我院的有关规定,否则无法办理出国手续。
2.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必须修完我院专业课学分,如公共课学分未能修完,可在完成国外大学的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回我院继续学习一年,在完成必修的所有学分后,达到我院本科毕业生要求,方可获得我院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3.我院将为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增设英语和韩国语的相关课程。
4.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山东艺术学院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学费与相关专业相同。在国外大学学习时,按澳方和韩方大学的即时学费交纳。(澳方大学现时学费约为澳币1.8-2万元;韩方大学的现时学费约为韩币500-600万元,因汇率的波动和其他因素,学费每年都有变动。完成该项目全程学习费用较大,考生需根据家庭经济能力慎报。)
北华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79.077万平方米(含实验实习基地),建筑面积54.9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7亿元,馆藏图书307.8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03.6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99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59人,本科生22147人,专科生878人,留学生645人,预科生67人;有成人教育在籍学生20152人,其中本科生8850人,专科生11302人。
学校设有1个医学部、31个教学单位;5个教学辅助机构;4个附属机构。另外,学校还设有学报编辑部、高等教育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等近20个学术科研机构。
学校现有78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涵盖了10个学科门类;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7个省重点学科;6个国家特色专业;13个省级“十二五”本科特色专业;5个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大学生创业园示范园;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精品课程31门,省优秀课程6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2个。学校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国家大学英语改革示范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高校项目办、中俄医科大学联盟首批盟员校、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9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94人(正高级244人、副高级650人,二级教授11人、三级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329人,在读博士142人。共享4名两院院士和189名高级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高级专家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3人,省拔尖创新人才22人,省教学名师7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师德先进个人 3 人,省高校学科领军教授3人,省教育厅新世纪优秀人才19人,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9人。
学校依托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优势,加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特别是面向吉林省支柱、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服务,形成了林产生物质资源与材料、长白山林业生态与特色资源、区域国别史、冶金化工行业电气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吉林地方常见植物过敏原筛选及临床免疫、长白山特色药用资源等特色研究领域,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区域、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不断提高贡献率,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目前,学校拥有21个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1个省博士后科研创业基地,5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98个校内科研平台。仅近三年,学校就承担世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研究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项目64项,省、部级科研课题近426项,市(厅局)级科研项目221项,已通过国家、省、市(厅局)鉴定的科研成果453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9项;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977余篇(其中,997篇被SCI、EI、CSSCI等检索)。《北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出版教材、著作近300部,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立项78项。学校生源质量逐年攀升,第一志愿录取率均达到100%。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于省属高校前列。在国家和省各类大学生竞赛中,先后荣获国家级奖励601项(一等奖55项)、省级奖励854项(一等奖228项)。其中,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中,学校先后四届获得一等奖(共5项)。
学校实施开放发展战略,拓宽办学视野,拓展办学空间,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加拿大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57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是国家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合校以来,聘请外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200余人次,派出中青年骨干教师、科研与管理骨干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韩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访学、科研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40余人次。学校与国外姊妹院校及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和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分别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向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派遣交流培养等各类出国留学学生1200余人。2006年8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2007年学校与韩国江原大学校共建孔子学院。经孔子学院总部批准,我校成为首批接收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学校形成了以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临床医学英语授课留学生、交换项目学生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协调发展的留学生教育工作格局。
学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综合办学优势,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发展成人与继续教育,形成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面向多种对象的办学模式。
学校萃取高等教育改革成果的精华,传承原四校百年办学积淀的底蕴,办学条件和校园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专业结构日趋合理,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日益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比较合理,设备、设施较为齐全,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国际教育和学术交流深入开展。当前,全校师生正遵循“崇德尚学、自强力行”的校训,加快内涵建设,为把北华大学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与优势、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而不懈努力。
2015年,北华大学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10个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部分省份(详见招生计划)招生,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二、学校名称
北华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201
三、学校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四、办学类型及层次
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以本科生教育为主,涵盖硕士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合计
| 吉
林
| 内蒙
古
| 辽
宁
| 黑龙
江
| 山
东
| 河
南
| 河
北
| 湖
南
| 江
苏
| 江
西
| 山
西
| 安徽
| 广西
| 学费标准(元/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0
| 30
|
|
| 10
| 8
| 8
| 16
| 8
|
| 10
|
|
| 10
| 6820
| 美术类
| 305
| 50*
|
| 9
| 15
| 33
| 41
| 28
| 10*
| 38
| 31
| 30
| 20
|
| 5940
| 音乐表演
| 20
| 2
|
|
|
|
| 8
| 4
| 6
|
|
|
|
|
| 6820
| 音乐学(师范)
| 100
| 16
| 4*
| 4*
| 4*
| 16
| 12
| 15
| 18
| 3*
| 3*
|
| 3*
| 2*
| 6820
| 舞蹈学(师范)
| 40
| 2
|
| 2*
|
| 4
| 4
| 16
| 10
|
|
| 2*
|
|
| 6820
|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计划数字后带*号表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不需参加校考,其他计划数按校考成绩录取,需参加学校组织校考。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3.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办公布计划数为准。
六、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七、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并合格。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省份
| 校考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吉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1月7日
| 1月8-9日
| 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10日
| 1月11-12日
| 北华大学南校区(文学院)
| 江西
|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报
| 1月19日
| 网报、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
| 山西
| 美术类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
| 江苏
| 美术类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
| 安徽
| 美术类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河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郑州铁路六中
(郑州市第106中学)
| 广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6-27日
| 1月28-29日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湖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1月29-30日
| 1月31日-2月1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辽宁
| 美术类
| 2月28日-3月1日
| 3月3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山东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类
| 网报
| 3月5日
| 网报、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考点
| 河北
| 音乐学、音乐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月8-9日
| 3月10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美术类
| 3月11-12日
| 3月14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舞蹈学
| 3月13-14日
| 3月15日
| 河北招考大厦
| 黑龙江
|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报
| 待定
| 网报、哈尔滨华德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
| 以上报名考试时间、地点以各省考点公布为准。
(二)校考科目
1、音乐学专业(总分200分)
①主项(满分100分)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副项(满分40分)器乐或声乐(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④视唱口试(满分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总分160分)
①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声乐表演:招收美声、民族、流行唱法专业(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
器乐表演:招收钢琴专业和西洋管弦乐队、民族管弦乐队器乐专业(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③视唱口试(满分10分)
3、舞蹈学专业(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5、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合格考生数最多为招生计划数的4倍。
(四)成绩查询
2015年4月初,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均可登陆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网址:http://zsb.beihua.edu.cn)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单》(仅作为考生报考依据)。
八、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吉林省、湖南省考生除外)。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吉林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校考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西、安徽、广西等省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办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长沙学院
一、学校概况
长沙学院位于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洪山旅游区,东接长沙新世纪文化中心,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文明单位”。
学校占地约13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133万元。学校教学设施先进,现代化的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馆、实验楼、标准体育场以及功能齐全的学生公寓鳞次栉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院、部),38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3079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良。现有教职员工957人,专任教师635人,其中81人具有正高职称,222人具有副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1人、硕士学位教师382人,还聘有一批国内专家、教授及外籍教师承担各类教学。图书馆纸质藏书129万册,各类期刊数千种,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和帮困保学助学金” 等制度。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年最高可获12000元的奖励或资助。学校设立了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每年校内召开大小型毕业生招聘会400多场。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先后与美国阿肯色州立大学等27所国外大学和教育机构签订合作交流协议37份,实施学生互派等形式的合作教育。学校与湖南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浏阳生物产业基地等国家级园区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企业开展专业共建、合作办班,取得了较好的人才培养效果。
艺术设计系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3人,在校学生1178人。该系设有动画专业教研室、环境设计教研室、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服装与服饰设计教研室、基础教研室5个教研室。
中文与影视传播系现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7人,博士4人,在校学生1100余人。该系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4个教研室。
音乐系现有专任教师2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博士1人,硕士15人,在校学生240 人。该系设有音乐教研室、器乐教研室、公共基础教研室3个教研室,分声乐、器乐、钢琴、舞蹈四个方向培养专业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环境设计
| 美术
| 本科
| 四年
| 120
| 素描、色彩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
| 本科
| 四年
| 90
| 素描、色彩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美术
| 本科
| 四年
| 30
| 素描、色彩
| 动画
| 美术
| 本科
| 四年
| 60
| 素描、色彩
| 音乐学
| 音乐
| 本科
| 四年
| 90
| 主科(演唱、演奏、舞蹈)
辅科(视唱、练耳、二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主
| 本科
| 四年
| 120
| 形象气质考察、自备作品朗诵
新闻播报、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
| 本科
| 四年
| 90
| 综合知识、创意分析
命题编故事、影片分析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单独考试报考须知
1、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热爱艺术事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所有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报名,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无色盲、斜视。
2、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相片。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音乐类考生如需伴奏须另交纳伴奏费。
3、考生须持单独考试准考证、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类专业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4、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5、音乐学专业科目一为主考科目,满分180分,科目二为辅考科目,满分120分,总分为300分。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为:形象气质考察、自备作品朗诵(100分);新闻播报(100分);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100分)。总分为300分。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节目策划、命题编故事和影片分析。总分为300分。
8、我校于2015年4月10日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与专业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考生可拨打电话0731-84261436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zsjy.ccsu.cn查询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根据政策划定。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所在省份要求其参加该省的专业统考,则必须符合该省份相应的规定方能参与录取。
3、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后,按综合分排序,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表现,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
音乐学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30%,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20%,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优先录取。
4、湖南省及我校未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采用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原则参照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复试、体检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4年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
专业
| 省份
| 招生
计划
| 专业成绩
合格线
| 省文化控制线
| 学校录取线(综合分)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美术类专业
| 河北
| 40
| 230
| 326
| 500
| 山西
| 23
| 240
| 311
| 300
| 484
| 江苏
| 24
| 235
| 175
| 510
| 浙江
| 12
| 221
| 380
| 322
| 498
| 471
| 福建
| 25
| 239
| 313
| 265
| 530
| 501
| 山东
| 25
| 228
| 320
| 310
| 472
| 545
| 河南
| 34
| 222
| 314
| 466
| 491
| 广西
| 29
| 233
| 301
| 265
| 487
| 487
|
|
|
|
|
|
|
|
| 音乐学
| 江苏
| 25
| 248
| 175
| 529
| 山东
| 8
| 257
| 320
| 310
| 553
| /
|
|
|
|
|
|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河北
| 15
| 238
| 326
| 536
| 山西
| 18
| 238
| 311
| 300
| 529
| 江苏
| 12
| 237
| 175
| 524
| 山东
| 7
| 243
| 320
| 310
| 564
| 552
| 河南
| 16
| 245
| 314
| 523
| 563
|
|
|
|
|
|
|
|
| 广播电视编导
| 河北
| 7
| 233
| 326
| 522
| 山西
| 15
| 234
| 311
| 300
| 508
| 江苏
| 18
| 219
| 175
| 495
| 山东
| 5
| 224
| 320
| 310
| 527
| /
| 河南
| 8
| 227
| 314
| 508
| 542
|
六、单独考试安排
省份
| 招生专业
| 考点联系情况
| 报名、考试地址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广西
| 美术类专业
| 广西师范大学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桂林市育才路15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2日
| 编导类专业
| 山西
| 美术类专业
| 太原师范学院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山西传媒学院
| 3月3-4日
| 3月6日
|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文华街125号)
| 广播电视编导
| 江苏
| 美术类专业
| 江苏师范大学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 音乐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广播电视编导
| 甘肃
| 美术类专业
| 兰州文理学院
| 1月27-28日
| 1月30日
| 兰州市雁滩北面滩400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广播电视编导
| 陕西
| 美术类专业
| 西安美术学院
| 1月31日
-2月1日
| 2月2日
|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河南
| 美术类专业
| 中原工学院
| 2月7-8日
| 2月9日
|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广播电视编导
| 浙江
| 美术类专业
| 浙江理工大学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 山东
| 美术类专业
|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2月2日-10日(网上报名)
| 2月28日
| 网上报名,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 广播电视编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27日
| 音乐学
| 河北
| 美术类专业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3月15-16日
| 3月18日
| 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月17日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
| 广播电视编导
| 福建
| 美术类专业
| 福建师范大学
| 待定
| 待定
| 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 注:美术类专业包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四个专业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邮 编:410022
电 话:0731—84261436 84261447 传 真:0731—84261436
邮 箱:zsjy@ccsu.cn 网 址:www.ccs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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